烈山区委编办不断强化学习、法治、效益、标准意识,创新工作理念,提升工作效能,奋力推动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上新台阶。
一是强化学习意识,把握工作新要求。学习型机关建设是新时代加强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区委编办结合机关支部学习、月例会等活动,通过个人自学、集中学习、交流研讨等方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学深学透《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等内容,把新理念、新要求、新方法融入到工作谋划中,落实在工作推进中,体现到成效检验中,从更高远的境界、更广阔的视野来谋划和推动机构编制工作发展,不断提升工作水平、业务能力和政治定力,不断增强做好本职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在烈山高质量发展中展现出机构编制部门的良好风貌和责任担当。
二是强化法治意识,促进工作法定化。以全面贯彻落实《条例》为统领,结合市委编办印发的《中共淮北市委编办机构编制工作流程(试行)》和《中共烈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烈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等制度办法,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强化“编制就是法制”意识,把牢纪律“红线”,守住总量“底线”。加强从制定、执行到监督的全链条建设,切实维护机构编制法规制度的权威性、严肃性,不断提升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三是强化效益意识,资源配置更合理。在严控编制总量的前提下,加大各类编制资源统筹力度,进一步提高编制使用效益。出台《烈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管理机制,收紧入口,防止机关人员出现无序扩张。各单位用编计划按照“超编只出不进、满编先出后进、空编按需使用、适当留有空编”原则,使控编减编工作有章可循。同时,从空余编制较多的事业单位适当调剂部分编制用于解决部分单位编制少、人员少等问题,将有限的编制资源调配到关键环节,处理好严控机构编制总量与满足经济社会发展亟需之间的关系,为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高质量的编制保障。
四是强化标准意识,自身建设上新台阶。烈山区委编办主动适应新形势新定位新要求,强化“组织口”意识,对标“组织口”标准,培育“组织口”作风,从组织部门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中汲取营养,着力打造讲政治、业务精、能力强、作风硬的机构编制队伍。区委编办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积极做好重要工作请示归口、重大工作部署归口,牢牢把握编办作为党委工作机关的政治属性,紧紧围绕党管机构编制原则,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到机构编制工作各方面各环节。牢固树立看齐组织部、对标组织部、紧跟组织部的工作意识,努力把归口组织部管理的体制优势、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自身工作优势,不断提高编办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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