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效能是实现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为将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走深走实,提高赋权事项行权率,鼓楼区委编办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基层综合执法赋权事项专项评估工作。
一是高标准严要求,明确目标原则。按照“能接尽接”的工作目标,致力于为街道增权赋能、明晰行权主体、提高赋权事项行权率。在充分梳理区级权力清单基础上,以“有需求、可承接”为工作准则,统筹规划赋权相关事项,力争从源头上推动解决权责不对等和行权效率低的问题,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依照“谁行权、谁评估”“谁赋权、谁评估”原则,结合当前基层综合执法综合执法改革,从软硬件配备、队伍建设、执法水平等方面摸清摸透基层执法运行情况,客观评价基层综合执法效能。坚持实事求是、分类施策、统一高效,街道一级和区级赋权部门同步评估,评估结果相互印证,客观评价综合执法效能,动态调整赋权清单。
二是全方位多层面,构建评估流程。制定赋权事项评估清单,按照基层管理需要,且运行良好的;基层管理需要,经过改进后可良好运行的;专业技术性较强,需要配强专业人员的;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因修改或废止导致发生变化的类别精细化分类赋权事项。用两个月左右的时间,街道一级从赋权事项的专业程度、运行情况、运行效果等方面,逐条分类提出对策建议并形成书面自评报告。赋权部门对赋权前后行权部门的承接能力、行权情况、监管效能等方面进行评价,形成书面评估意见。区委编办会同司法局和审改办等相关部门专审论证,提出整改意见并形成地区评估报告按程序报上级部门调整。
三是抓落实重监管,完善保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工作责任,明确牵头部门、成立工作专班、细化任务分工,确保每一环节都衔接顺畅。抓好问题研究,按照评估标准将基层行权情况分为不作为、不能为、不好为等具体情况,正视问题不足,因主观原因没有做好行权工作的,第一时间提出整改计划并督促整改落实;需要调整的事项,充分论证、反复推敲,提出切实有效的评估建议。严明工作纪律,加强保密工作,始终保持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确保所反映问题客观真实,经得起反复推敲。做好风险研判,尤其注重听取一线执法人员、执法辅助人员、行政相对人的意见建议,对争议较大的赋权事项组织协调论证,妥善处理。评估过程中原赋权事项继续正常依法履行,严禁出现管理真空情况,确保综合执法工作科学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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