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事业单位法人的监督管理,根据《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及《关于开展全市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淮编办〔2021〕67号)文件有关精神,现就我市开展市直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抽查对象
按照1%的比例,随机选定淮北市军粮供应管理所(淮北市粮食质量监测站)、淮北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淮北市精神(心理)卫生中心等3家事业单位法人作为抽查对象。
二、抽查内容
重点对事业单位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包括法人登记事项是否真实,2020年度报告公示信息是否准确等,具体内容包括:
(一)是否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有无超出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的行为;是否存在超过一年未开展业务活动或者自行停止业务活动一年以上的情况。
(二)是否按规定办理法人变更等登记手续。
(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是否齐全有效,是否按规定在主要场所悬挂证书正本;有无涂改、遗失或污损、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行为。
(四)开展工作使用的名称与核准登记的名称是否一致,有无擅自更改或使用名称的行为;住所是否与核准登记的一致。
(五)财务是否独立核算,开办资金及经费来源与核准登记的是否相符,有无抽逃开办资金行为,年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与实际账目是否一致。
(六)是否具备相关登记事项所要求的资质执业许可(无需资质除外)。
(七)有无涉及诉讼和社会投诉情况。
(八)是否存在“双重法人”登记情况。
(九)其他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
三、抽查结果
经实地检查,淮北市精神(心理)卫生中心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载事项与实际一致、法人年度报告书公示情况正常。淮北市军粮供应管理所(淮北市粮食质量监测站)法定代表人、住所和举办单位名称未及时办理变更登记,证书到期未及时办理延期;淮北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法定代表人、住所和举办单位名称未及时办理变更登记,证书到期未及时办理延期,以上单位已通知限期整改。
监督电话:0561-12310 3198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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