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山东潍坊诸城市委编办以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为切入点,着力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筑牢编制就是法制意识,持续提升机构编制监督质效,为开展好新时期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保驾护航。
立制度,筑牢管理根基。一是建立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印发通知,明确每年底各镇街和市直部门单位党组织要向市委编委报告年度机构编制工作,编委向市委和上级编办报告机构编制管理情况,确保严格贯彻落实上级编办机构编制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机构设置、领导职数核定、人员编制配备的原则和具体要求。对落实年度报告制度不严不实不及时等问题,将及时开展监督检查,研究提出处理意见。二是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在严格执行机构编制一支笔审批、严格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审批程序、细化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各个环节的基础上,建立风险评估机制,明确由监督检查科室会同相关业务科室联合开展机构编制事项事前合规性审查,管控关口前移,实现从源头上遏制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问题发生。三是建立监督检查联动制度。积极与纪监、组织、巡察、财政、人社、审计等部门对接,建立监督检查联动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推进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相关事项,形成监督检查合力。四是建立问责制度。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紧密结合,印发专项通知,明确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是巩固机构改革成果和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的具体举措,提升部门单位对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的思想认识和重视程度,在监督检查中坚决杜绝瞒报、虚报、漏报等行为,如发生上述行为,一律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追究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责任。
重宣传,绷紧法制红线。一是扎实开展《条例》学习培训。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纳入市委理论学习组学习内容,列入党校主题班次教学内容,选派业务骨干到党校为科级干部学院授课2次,对条例所明确的重大原则、主要内容和核心要义等进行深入解读,强化编制就是法制意识。二是开展“函告制”。印发“1信1册1表”500份,内容涵盖条例解读、机构编制违纪行为案例警示、机构编制事项办理流程告知等,送达编委成员、市级领导、部门单位和镇街主要负责同志手中,为领导干部掌握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提供全面参考。三是畅通信访渠道。通过门户网站公开“12310”举报受理电话、举报受理邮箱等,并将涉及机构编制事项的信访受理内容逐条列出,对收到的信访举报内容及时开展监督检查,并将有关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监、组织等部门。
常亮剑,以行动促提升。一是开展“不履职尽责、不干事担当”问题专项检查。为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联合纪监、组织、人社部门,组成专项小组,开展了“不履职尽责、不干事担当”问题专项检查。检查中,着重以部门“三定”规定为依据,针对被检查部门单位的职能运行、职责调整落实等情况,从查阅相关工作文件、会议记录等细节处入手,结合个别谈话方式,向深里看,往实里听,深入分析,科学评估,积极督促各部门单位严格执行“三定”规定,聚焦主责主业,积极推动重点任务落实,认真履好职、尽好责。二是开展严肃机构编制纪律自查自纠专项行动。积极沟通对接组织、人社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工作专班,专班向全市部门单位和镇街下发《关于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开展自查自纠的通知》文件102份,在各部门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围绕全面清理清查超权限设置机构、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和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等问题随机抽取部门单位开展深入细致的监督检查,并及时将检查进展汇报编委领导。三是开展“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检查。结合省委巡视问题反馈,会同组织、人社部门开展“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检查,抽调业务骨干组建工作专班,对专班人员开展系统培训,确保精准把握政策、标准要求入脑入心。专项检查采取“全面铺开、整体推进、重点关注”的方式,在全面摸清全市机构编制工作实情的基础上,对业务范围广、职责交叉多的重点部门单位进行现场抽查,共现场检查部门单位23家,确保“选人用人”问题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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