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事项名称
行使主体
1
代为恢复擅自移动或者损毁古树名木保护牌及保护设施
市城市管理局
2
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3
查封违法建设施工现场
4
强制拆除违法建设工程
5
强行拆除逾期不拆除、不恢复原状的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工程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