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事项名称
行使主体
1
对企业和个人不缴或者少缴财政收入行为的处罚
市财政局
2
对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以及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处罚
3
对单位和个人违反财政收入票据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
4
对单位和个人违反财务管理的规定,私存私放财政资金或者其他公款行为的处罚
5
对单位和个人违反国家投资建设项目有关规定行为的处罚
6
对随意改变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标准等五类行为的处罚
7
对不依法设置会计帐簿等十类行为的处罚
8
对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行为的处罚
9
对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行为的处罚
10
对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