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事项名称
行使主体
1
对以诋毁其他公证机构、公证员或者支付回扣、佣金等不正当手段争揽公证业务等五类行为的处罚
市司法局
2
对私自出具公证书的等五类行为的处罚
3
对律师同时在两个以上律师事务所执业等五类行为的处罚
4
对律师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接受委托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等四类行为的处罚
5
对律师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影响依法办理案件等九类行为的处罚
6
对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的处罚
7
对律师事务所违反规定接受委托、收取费用等八类行为的处罚
8
对律师因违反《律师法》规定,在受到警告处罚后一年内又发生应当给予警告处罚情形的处罚
9
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超越业务范围和诉讼代理执业区域等二十种行为的处罚
10
对基层法律服务所超越业务范围和诉讼代理执业区域等十一种行为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