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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编办三项举措筑牢安全生产“防护墙”

发布时间:2023-12-28 09:55:45 信息来源:综合科 作者:hbbianban 浏览:1495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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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市委编办始终坚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积极履行安委会成员单位职责,强化部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提升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有力机构编制保障。

一是明确部门安全生产职责。根据“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明确市应急管理局、市住建局等17家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别承担煤矿安全、建筑工程、道路交通、校园安全、特种设备、电力安全、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职责,进一步压实党政机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促进各部门明职履职尽职。

二是理顺非煤矿山、民爆管理职责。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将市应急管理局承担的非煤矿山行业管理职责,以及民用爆炸物品行业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调整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明确具体承办机构,进一步理顺了部门职责关系,畅通了上下沟通渠道,提高了行政工作效率和水平。

三是健全基层职责体系。结合开发区管理机构改革,淮北高新区、一县三区开发区均设立应急管理机构,强化了园区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调整优化经济发达镇安全生产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临涣、双堆集镇均设立应急管理局,其余镇街由经济发展办公室等相关机构承担安全生产职责,且每个镇街配备2-5名专兼职人员,确保了基层应急管理全覆盖,巩固了基层安全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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