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工作动态 > 编办动态

淮北市2023年度市直事业单位法人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3-11-30 08:01:35 信息来源:综合科 作者:hbbianban 浏览:2183 次
【字体大小:

 

为加强对事业单位法人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央编办《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中央编办发〔2015〕131号)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要求,及《关于开展2023年度市直事业单位法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淮编办〔2023〕76号)文件有关精神,现就我市开展市直事业单位法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抽查对象

按照2%的比例,随机选定淮北市精神(心理)卫生中心、淮北市天一中学、淮北市体育中学、淮北市体育中心、淮北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等5家事业单位法人作为抽查对象。

二、抽查内容

根据《关于印发<事业单位登记监督管理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皖编办〔2022〕137号)文件精神,市委编办会同市直有关综合监管和行业主管部门开展联合抽查,市直有关部门根据其职责范围设置检查内容,市委编办重点对事业单位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包括法人登记事项是否真实,2022年度报告公示信息是否准确等,具体内容包括:

(一)是否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有无超出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的行为;是否存在超过一年未开展业务活动或者自行停止业务活动一年以上的情况。

(二)是否按规定办理法人变更等登记手续。

(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是否齐全有效,是否按规定在主要场所悬挂证书正本;有无涂改、遗失或污损、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行为。

(四)开展工作使用的名称与核准登记的名称是否一致,有无擅自更改或使用名称的行为;住所是否与核准登记的一致。

(五)财务是否独立核算,开办资金及经费来源与核准登记的是否相符,有无抽逃开办资金行为,年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与实际账目是否一致。

(六)是否具备相关登记事项所要求的资质执业许可(无需资质除外)。

(七)有无涉及诉讼和社会投诉情况。

(八)是否存在“双重法人”登记情况。

(九)其他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

三、抽查结果

(一)登记管理方面:经实地检查,淮北市精神(心理)卫生中心法定代表人、开办资金未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淮北市天一中学经费来源、住所和开办资金未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淮北市体育中学住所和开办资金未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淮北市体育中心经费来源、住所和开办资金、举办单位未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淮北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开办资金未及时办理变更登记,以上单位已通知限期整改。

(二)对于抽查中发现的其他方面问题,由市直有关部门依据其监管职责予以处罚纠正。

 

 

监督电话:0561-12310   319831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