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淮北市委编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重要论述精神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采取多种举措,在规范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上下真功、求实效。
一是强基层。严格按照“撤一建一”原则,针对相山区委职能任务愈发繁重问题,设立区委机关综合服务机构,为机关提供辅助服务;设立杜集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机构,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不断调整优化事业单位设置,加强基层机构编制保障,满足实际工作需要。
二是保重点。根据《关于统筹市本级事业单位编制资源的意见》,在调整市总工会所属事业单位经费形式基础上,继续推动市应急管理局所属煤矿安全教育培训机构调整优化,理顺经费保障形式,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活力,打通事业单位人员流动的难点堵点。
三是严管理。对全市事业单位领导职数进行全面梳理摸排,针对部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不够规范等问题,按规定核销相关事业单位领导职数;对部分事业单位未明确领导职数问题,按照规定明确到位,不断规范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持续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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