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贯彻执行中央、省有关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针政策和制度规定,研究提出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及实施意见;研究提出县(区)、乡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及实施意见;研究提出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研究拟订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发园区等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意见并指导实施;指导、协调、督促县(区)开展相关改革工作。统筹推进权责清单制度建设,负责市级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和规范管理;负责权责清单统一规范和标准化工作,推动权责清单与转变政府职能和“三定”规定有机衔接;完善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深化权责清单制度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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