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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淮北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基本情况介绍

发布时间:2021-10-29 16:46:35 作者:系统管理员 浏览:3577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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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机构编制有关政策,并督促落实。

(二)负责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总体规划组织实施工作,拟定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工作。

(三)负责全市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及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副县级以上行政机构报批报备工作。

(四)审核市委、市政府部门和市人大、市政协,市法院、市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以下简称市直机关)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

(五)协调市委各部门、市政府各部门、市委部门与市政府部门以及市与县(区)的职责分工。

(六)审核县(区)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与调整方案;审核县(区)、乡镇(街道)行政编制总额;指导县(区)、乡镇(街道)以及各类开发区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七)拟定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市直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市属事业单位)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负责全市副县级以上事业单位设置报批报备工作;审核全市科级事业单位和冠以淮北市名称的事业单位设置;负责落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标准和管理办法;指导协调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八)负责贯彻落实国务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开展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承担市和市辖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以及机构编制管理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县(区)政府机构改革方案落实情况和市直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评估工作。

(十)负责全市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负责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责审核工作;负责全市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招录(聘)机构编制审核工作;负责市级财政统一发放工资机构编制审核工作;负责市及市辖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辅助人员控制数核定和使用计划审核工作;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政务和公益专用中文域名注册的审核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中央、省有关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针政策和制度规定,研究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及实施意见、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分类改革方案,审核改革单位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事业单位经费形式等;审核县(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研究拟订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发园区等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意见并指导实施;指导、协调、督促县(区)开展相关改革工作。

(十二)负责市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编制和动态调整工作。负责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清单梳理编制和动态调整工作。

(十三)负责联系中央、省直部门驻淮机构有关机构编制工作。

(十四)承办市委和市委编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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