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体制机制改革 > 行政体制改革

山东省烟台市长岛综合试验区做好做深做实“三篇文章”纵深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发布时间:2021-09-08 08:00:24 信息来源:山东省烟台市长岛县委编办 作者:hbbianban 浏览:7780 次
【字体大小: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决策部署,山东省烟台市长岛综合试验区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加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配合力度,按照分工科学、责权明确、衔接有序、运行顺畅的原则,合理划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责权限,明确各方责任,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协作运行机制,形成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协作通畅的工作格局,为建立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提供有力保障。

  强基固本,做好明权文章,划好监管执法“责任田”。一是编制印发区直部门职责边界清单。以“三定”规定为基础,全面梳理综合执法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在执法事项的职责分工,调整理顺执法职能,要求综合执法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建立健全无缝衔接的监管机制。二是借助规范“属地管理”责任划分解决职责边界不清问题。积极贯彻落实省、市规范“属地管理”的若干意见,全面梳理乡镇(街道)“属地管理”责任,对业务主管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和乡镇(街道)之间的职责边界进行调研、摸底、厘清,明确业务主管部门要落实好行业监管职责,加强对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相关执法工作的支持配合;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主动加强与业务主管部门配合,加强日常巡查力度,主动发现违法线索,依法履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相关执法职责;乡镇(街道)要发挥好牵头抓总的作用,统筹辖区内的执法力量,搞好协调调度,开展联合执法,构建清晰规范、依法明确、配合高效的执法体系。

  融合优化,做深联动文章,绘好协作配合“同心圆”。一是加强信息资源共享。要求行业主管部门将与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相关的管理信息提供给综合执法部门,及时转送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及时书面抄告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确保互通有无,资源共享。二是加强部门联动协作。要求综合执法部门在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涉及城乡规划等需要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认定、技术鉴定或提供咨询意见的,主动向行业主管部门提交协助请求,行业主管部门收到协助请求要书面反馈认定、鉴定或咨询意见。三是建立协调会商制度。要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协调会商制度,研究解决行业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批后监管中需要协作配合的相关事项,协商解决行政执法过程中遇到的普遍性问题和热点、焦点、难点问题,协商解决监管中有关管理、技术和法律适用问题,协调推进重大联动执法工作等。

  立足基层,做实下沉文章,激活区属乡用“一池水”。一是建立“乡呼区应、上下联动”工作机制。乡镇(街道)遇到自身协调解决不了、执法程序复杂的疑难问题、群众亟需解决的综合执法案件等,通过“乡呼区应”平台进行“呼叫”,平台派单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初步形成区级平台指挥调度,乡镇(街道)统筹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响应”的联合执法工作模式。二是健全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系。结合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各乡镇(街道)统一设立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作为综合行政执法平台,统筹辖区内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有效解决“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等突出问题,初步形成区乡执法密切配合、相互补充的执法格局,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