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是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的重要内容,今年以来,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突出“四个结合”,着力构建立体化监督检查体系,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不断提升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实效。
一、坚持“事前+事后”,确保监督检查全流程。一是推进监督检查关口前移,对机构编制事项进行审查,审查内容主要包括合规性审查、实名制执行情况和违规问题整改等内容,抓好事前审批关口。二是抓好事后监督检查。事后不定期开展跟踪督查,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对机构运转、职责编办、人员编制配备进行跟踪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机构编制调整事项及时落实。如在机构改革回头看过程中,该县农业农村局和水利局涉及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职责不清,二个部门商定了责任清单,理清职能边界。
二、坚持“评估+问效”,强化机构编制使用效益。2014年开始,该县陆续开始对机关事业单位进行评估检查,将机构编制评估、督查核查、跟踪问效等工作有机结合,通过部门自查、实地评估、社会调查等多种方式,全面掌握各单位的机构编制执行情况,查找分析各单位在机构编制使用过程中显现的问题,不断提升部门履职水平,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确保机构编制事项及时、准确、高效运行。今年5月份又对疾控体系的机构编制、职责履行、运行机制等情况进行调研评估,对现行体制机制和机构编制运行情况进行全面、准确的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力求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实现机构编制动态管理,促进机构编制资源的合理配置。
三、坚持“日常+专项”,实现监督检查全覆盖。一是狠抓日常监管。依托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每月月初制定督查计划,随机抽取部分单位进行网上督查,对机构编制和人员变动情况实时掌握、动态监控、全面覆盖,做到“两个统一”“两个同步”,即:做到机构编制批文与台账信息相统一,与各单位实际情况相统一,机构编制批文下发与机构编制信息变更同步进行,人员增减手续与人员信息录入同步进行。二是做好专项督查。围绕党政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乡镇管理体制改革等重点改革任务开展专项检查,制定专项督查方案,并以实地查看等方式,着重对“三定”中明确的职责分工、机构挂牌情况、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后运行情况等有针对性地进行专项检查。如三定方案印发后,及时开展机构改革“回头看”,以自查自纠与专项督查的方式,对职责划转、人员转隶、办公地点、科室设置等方面进行重点督查,及时发现机构改革和编制管理中存在问题,确保我县机构改革落实到位。
四、坚持“借力+合力”,建立监督检查新体系。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不断加强与纪检、组织、人力社保、审计、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借助“巡察、干部监督、审计”三大平台,继续深入推进机构编制纳入巡视、审计和选人用人专项核查工作,形成监督检查合力。2019年以来会同县纪委(监委)对5家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职数设置等机构编制事项进行巡察;会同县委组织部对6家单位进行选人用人专项检查;会同县财政局开展“考核奖”“预决算”等人员信息核对;会同县人社局对养老保险人员进行核对,共发现29条人员信息数据不一致;会同县审计局5家单位进行机构编制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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