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不断提高机构编制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和《浙江省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办法》,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委编办主动作为,理思路、破难题,着力构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事前预防、事中监测、事后督查”三大机制,推进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实现“全覆盖”。
一、事前预防机制
一是建立问题台账。根据全区各部门(单位)提交的自查报告和问题清单,建立全区各单位机构编制问题台账,并每月更新。二是制定内部联审程序。对各部门(单位)提交的材料,由编办各科室根据职责分工,对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内部审核,实现提前预警,有效扼制机构编制违规行为的发生。三是加强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宣传。将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纳入党校1个月以上培训班内容,建立机构编制政策法规进课堂长效机制化。
二、事中监测机制
一是重大事项跟踪问效。将涉及重点领域、民生事项落实的部门单位机构编制调整事项作为年度跟踪问效目标。制定机构编制事项跟踪问效明细表,明确跟踪问效的具体事项。最后对跟踪问效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形成反馈意见,及时反馈部门单位,并纳入机构编制问题整改台账,督促整改落实。二是多部门协作督查。将编外用工督查、机构编制督查与审计、选人用人专项督查相结合,加强与组织部、审计局、财政局、人社局等单位的协作配合,强化督查合力。
三、事后督查评估机制
一是督查“全覆盖”。各部门对照“三定”方案内容,认真对本部门职能职责履行情况、内设机构设立情况、人员编制和职数配备情况进行自查整改。同时由区委编办领导带队到部门(单位)进行实地督查。最后对检查结果进行全面汇总形成书面督查报告,提请区委编委会审议或向编委领导同志汇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发出整改函,限期整改。二是改革“回头看”。结合督查全覆盖工作,对照党政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精神,对全区部门(单位)开展改革“回头看”工作。三是编纂案例分析。针对督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挖掘素材,剖析案例,整理编印成典型案例分析。四是专项督查问责。对未按时限或要求完成的整改落实的单位持续加强督导,由办领导带队开展专项督查问责,要求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做出说明并限期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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