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宁市泗水县积极推进执法重心下移,创新“3+3+3”工作模式,构建起执法人员“县属、镇管、镇用”的行政管理体制新格局。
一、抓住“三个”关键环节。一是下沉执法人员。按照“配强配足”的原则,在综合执法、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文化旅游、环境保护等9个领域,抽调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执法资格并能独立开展执法工作的人员下沉到各镇街,确保每个部门下沉到各镇街的执法人员不少于2人。二是明晰执法边界。为避免重复执法,减少推诿扯皮,对有执法人员下沉的领域,明确县直执法部门只负责城区内执法和一些重大执法及跨区域执法,其余全部由下沉执法人员在所属镇街指挥协调下开展执法。调整后,下沉人员代表本部门在镇街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能,接受镇街的统一管理,行政执法主体责任仍由县直部门承担,严禁部门借人员下沉之机,将执法主体责任一并下移。三是加强对下沉人员管理。为改变过去镇街对县直部门下沉人员只有协调权,没有管理权,泗水县将执法人员的管理权直接赋予镇街,明确下沉人员除人事关系保留在县直部门外,其他日常管理、监督考核、执法保障等全部由镇街负责。实行末位淘汰机制,对执法工作开展较差的人员进行及时调整。同时加大对下沉人员的经费保障力度,确保下沉人员待遇只增不减。
二、构建“三个”平台。一是镇街综合执法平台。执法人员下沉后,充分发挥镇街综合执法平台作用,将下沉人员全部纳入平台、统筹管理,按照一支队伍统一对外执法的要求,打破人员原有部门界限,集中研究执法相关事宜,联合开展执法活动。二是“乡呼县应”响应平台。规范“属地管理”,建立“乡呼县应”响应平台,实现“镇街吹哨、部门报到”。对在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重大违法行为、未下沉执法人员部门的执法事项等,第一时间进行呼叫,实现县乡联动,确保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截至目前,镇街已累计呼叫181次,县直相关部门均进行了及时处置。三是基层“网格员”队伍建设平台。制定《关于推进多网融合“一网统筹”提升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水平的实施意见》,把综治、应急、市场监管等多个网格整合为一个综合网格,将“属地管理”事项、违法行为发现等纳入网格员任务清单,不断加强对网格员的日常管理,确保问题及时发现上报,及时得到有效处置。
三、完善“三项”机制。一是镇街与县直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充分发挥下沉执法人员在镇街和县直部门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实现执法信息双推送。各镇街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第一时间通报县直部门,县直部门发现违法线索及时交由镇街去办理,实现执法信息资源共享。二是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衔接配合机制。细化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镇街在执法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的,按程序移送公安机关,防止以罚代刑;公安机关发现违法行为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依法应作出行政处理的,第一时间将案件移送县直部门,确保得到及时处置,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衔接。三是执法监督机制。对执法事项按程序进行公开,增加执法透明度。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现行政执法工作可追溯、可倒查。实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实行执法评议考核、案卷评查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打造一支精干、高效、专业、文明的基层行政执法力量,为建设法治泗水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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