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机构编制管理规定,强化党政领导干部机构编制纪律意识,根据《机构编制纳入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市委编办聚焦审计程序、审计内容、问题整改等关键环节,持续做好机构编制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切实增强机构编制管理监督实效。
一、聚焦审计程序,确保规范有序。参加濉溪县、烈山区审计动员部署会,明确机构编制审计10个方面具体要求。严格审核相关资料,并开展实地核查,赴濉溪县、烈山区共6个乡镇核验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等情况,全面掌握被审计单位机构编制基本情况。加强沟通反馈,就审计情况与被审计单位充分对接后出具审计报告,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形成闭环管理。
二、聚焦审计内容,确保精准全面。紧扣县区机构编制管理实际,明确审计重点,形成准备资料目录清单,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机构设置情况、领导职数配备情况等5个方面16项材料。依托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依据“三定”规定等文件,通过查阅编制台账、人员名册、会议记录等资料,重点审计机构设置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超编进人、是否超职数配备干部、是否规范使用编制等情况,确保审计内容全面精准。
三、聚焦整改联动,确保落实到位。建立健全审计整改联动机制,增强监督合力。及时向被审计单位反馈问题,督促“对症施策”整改到位。将问题整改与机构编制审批挂钩,对整改不力的单位暂缓受理机构编制事项申请,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纪律的严肃性。通过将机构编制审计深度融入县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进一步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推动基层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持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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